上文描述九成以上通靈者都無執照但可能有合約,其因歸根為自身為人該修的心性、品德還未弄明白,在還沒立身、立命、立德、脾性、身體康健、世俗一切無礙之前,要討論通靈執照都是天方夜譚,如同幼稚園去研讀博士論文般。那怕此通靈者能夠收到訊息、感應準確等等的,都不代表有執照,而無執照者若強行走這條通靈路伴隨而來的輕者大小病不斷,重者精神病、早夭,因何?其因為老天爺不希望自己都還未學成者來誤導眾生,上述是說真正有能力的通靈者,若實無能耐者不在此限,無能力者幹此事會因起心動念伴隨因果,如同詐騙行業,自有果報。
執照如同營業執照,在台灣就算您是個醫學博士,只要沒有考上醫師執照得到政府認可,這樣情況下出來營業就是違法。通靈執照發照部門就在我上篇文中的公務機關中,而執照又分許多等級和類別,假設我有十等執照,那我就可以輕鬆解讀十等以下所有靈體的訊息,靈也需要執照,否則如同非法偷渡,若有執照的通靈者與沒執照的靈簽約了會發生什麼事情呢?說到此感覺非常複雜,其實大家把台灣的法律套進去就能明白了,車子如同靈得要有行照,人也需到法定年齡並考取駕照才能上路,哪怕你從小就被父母訓練成賽車高手,沒到時間就是無法取得駕照,因此通靈者不要急,把人做好、問心無愧、腳踏實地的活著,執照自然來。
而合約數種,舉例有些人天生就有陰陽眼的權限合約,但並沒有被授權可以干擾靈界,有些僅能借助某些媒介來玩玩,不可多張揚能耐,總之權限百百種,具體如何能知自己有否合約?又到了何種執照權限?我相信懂門道的朋友們都是透過不斷作死而來,如我年輕氣盛時上節目幫人看鬼,賺了錢卻也出了車禍,總數賠光,幫人開靈後無病因住院,腹痛兩月等......什麼蠢事都做過,也馬上能應驗作死的結果,幾次後但凡有點腦都能學乖。
只要你是個人,都能輕易與任何事物締結合約,口頭合約、書寫契約等等都是,有執照者不一定有合約,而無執照者到處與靈界締結契約到是隨處可見,在台灣民間大宗都已附身起乩來通靈,這也是一種合約形式,姑且不論到底是與動物靈簽約還是山精鬼魅抑或是神靈,總之只要有簽約就代表雙方綁成一綑來習修,而到底跟什麼樣的靈簽約則適用於物以類聚的法則,貪心的人找貪心的靈,唯有他人自身能清楚明白,我在文章裡會不斷提起身為人的心性、智慧,因我們身為人,把人類該學習的東西做好才是本事,把人做好自然懂什麼是神魔,如同一通百通。